第五十七章:提前离开。-《我提薪靠运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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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人的运营号,他倒是可以联系帮助一下,但终究不是自己的,没办法顺畅的使用。
所以运营号,也需要打造。
两人讨论的范围,除了运营号,还讨论了关于作号的归属问题,讨论了半天,最终得出几种针对性处理方案。
一万首订以上的作者,可以用自己的作者号,但必须签署更严格的合约,李歌觉得,他提出的最完美的一条,就是更新时间必须达五年以上。
具体看签署的什么合约,可以商量。
并且对于更新量方面,也必须有更强的约束力。
而这样的作者,在脱离工作室后,还会有粉丝收益之类的额外补偿,所以对于作者来说,这也是一种快速崛起的方式。
毕竟完结之后,与起点的长约合同,大神或者甚至是白金合约,都是以枪手的身份证签约的,这对于他们来说,是一种长远的利益。
更何况,他们在职期间,是由工作室提供大纲,并有大神全程指导,对于他们写作技巧的提升,也是有正向效果的。
而且最重要的一点,由工作室提供大纲,他们相当于在构思剧情方面不怎么用脑子,也就是说,他们自身的灵感,还未被开发出来。
等到他们脱离工作室的一天,他们就可以让自己的灵感释放出来了。
而第二种处理方案,就是由工作室的作者掌控自己的作者号,枪手写出来的小说,发给工作室的作者,再让工作室来发。
这部分的作者,首订成绩一般在精品左右,毕竟这样的作者,只能靠更新量来崛起。
不过这种程度的枪手,其他方面的收益可能就没那么高,但工资分成可以给他们高一点。
而且除了钱,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,毕竟天天日万日一本书,写作能力不提升才怪了。
这也是有长远好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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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掉的有点凶,我估计可能是昨天TD的情节出了点问题,所以直接把这个情节给略化了,同时也避免了水字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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